告家长书
各位家长:
为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,根据新北区经发局、教育局、财政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北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常新经发【2021】137号)文件精神,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是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,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,该费用坚持非营利原则,收费标准调整为300元/生·学期,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。
学生退出课后服务,应由学生或家长书面提出。参加课后服务天数为本学期天数一半(含一半)以内的,退还一半费用;参加天数超过一半的,不退课后服务费用。对享受义务教育国家政策性资助的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。
请参加学校课后服务学生的家长,将款项交给班主任。
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
如有疑问可向学校、班主任老师咨询,或写在回执上。
咨询电话: 85482161 85481861
请在相应括号内打“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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